岳池县人民医院 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奖惩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4-01作者:来源:岳池县人民医院点击:
为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持续优化流程,让就诊更便捷、沟通更有效、体验更舒适,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公开亮诺、践诺”行动,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集体审议通过。各科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并作为年终医德医风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条:本办法的解释与实施由院纪委办负责。
第三条:涉及医疗服务管理未尽事宜,可经医院专题研究后执行。
二、奖惩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工作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物业公司人员、护工公司人员)
三、奖惩内容
(一)医疗服务态度投诉
1、凡是患者或家属因医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反映至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在我院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或其家属冷、硬、顶、推、拖等服务态度差的现象,一经核实属实的,给予反映问题的人员价值50元的奖品,被投诉人按本院《员工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开展医疗服务态度投诉“清零”行动 在平时工作中因服务态度引起的投诉,每发生一例按《员工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以院纪委办的登记核实记录为准。
(二)不满意更换
对接诊或主管医生服务态度不满意更换行动 对门诊接诊医生服务态度不满意的,一经反映核实,医院主动另行安排合适医生接诊,并按《员工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对当事医生进行处罚;对住院主管医生、护士服务态度不满意的,一经反映核实,医院将另行安排主管医生或护士,涉及因服务态度问题更换医生或护士的,扣除当事医生当月绩效300元/次,当事护士当月绩效100元/次,核发更换后的医生绩效300元/次,护士绩效100元/次。
(三)收到表扬、锦旗或牌匾
医院科室集体或工作人员个人收到患者或家属对其进行表扬的表扬信、锦旗、牌匾等,由科主任于每月20日之前将资料统一交于院纪委办登记在案,年终作为医德医风考核加分项目。
(四)设立医院服务之星
设立医院服务之星奖项,每年按院纪委办统计核实的表扬材料进行评选,予以获奖人员相应奖励。
附件:岳池县人民医院改善服务态度行动亮诺、践诺承诺书
岳池县人民医院
2022年4月1日
附件
岳池县人民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态度行动亮诺、践诺承诺书
为增强服务意识,改善医疗服务态度,让就诊更便捷、沟通更有效、患者更满意,医院决定开展“改善服务态度行动”,现承诺如下。
一、凡在我院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或其家属冷、硬、顶、推、拖等服务态度差的现象,一经反映核实,给予反映人员精美奖品一份;
二、凡发现门诊接诊医生服务态度差,一经反映核实,医院可应患者要求另行安排接诊医生;
三、凡发现住院主管医生、护士服务态度差,一经反映核实,医院可应患者要求另行安排主管医生或护士。
医院开通统一接待电话0826-5897006(上班时间)18282609699(非上班时间)确保事事有受理,件件有回复。
此承诺长期有效,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岳池县人民医院
2022年4月1日